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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启动
2020-10-29 09:04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记者 陈 曦 通讯员 左 琳

每位居民请对照自己的情况进行申报办理

  昨天下午,秀洲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动员部署2021年度秀洲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讲解了市民卡申领工作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金缴费事宜,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居民医保?会议明确了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为本地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非本地户籍,但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在户籍地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的新居民及其子女;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未参加户籍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的全日制学生。

  2021年度市本级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710元每人每年,其中参保人员个人(含新居民及其子女)缴费610元每人每年,各级财政补贴1100元每人每年。2021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收期自2020年11月11日起至年底。逾期参保缴费的,待遇自缴费的3个月后开始享受。

  2020年已参加居民医保的市本级城乡居民,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2020年度未参加居民医保的本地户籍城乡居民,在集中征收期内,持户口本到所属镇(街道)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手续并办理嘉兴金融市民卡。此外,2020年参加职工医保,2021年度需要转居民医保人员,在2020年12月20日前持户口本到所属镇(街道)医保经办部门办理职工医保停保、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居民医保缴费银行批扣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至12月25日。支付宝、微信缴费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至12月25日;现金缴费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至12月25日。

  会议要求,特困人员、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持证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等困难人员,在2020年11月9日前,由区、镇(街道)民政、残联、计生等相关部门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完成特殊人员身份登记,才能作为2021年免缴对象,同时参保人须到户口所在地村(社区)或镇(街道)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手续,并提交户口本复印件及相关证明复印件。

  “要突出宣传引导,确保政策家喻户晓,要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有效运行,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落细,确保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嘉兴市医保局秀洲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标签: 医保 责任编辑:平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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