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秀洲区文化精品工程重点项目扶持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评选推荐、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拟对以下项目(详见附表)给予扶持,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3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区委宣传部文化发展科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组织名义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573-83680033。
联系地址:秀洲区洪兴路1765号秀洲区委宣传部。
中共嘉兴市秀洲区委宣传部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