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秀洲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高照街道某健身公司,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检查。发现该公司会员合同中有“会员卡一经售出,原则上不予退费,退费另收取退费部分的1%作为手续费”的条款后,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今年6月以来,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规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秀洲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开展了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执法人员现场检查260多家市场主体,查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案件16起,均已落实整改。
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房屋租售、物业管理、校外培训等九大重点行业,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查“霸王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等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通过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引导当事人依法订立、履行合同,遏制消费领域的“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