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秀洲首页 > 部门联动
未成年人买手机引纠纷 消保部门帮忙全额退款
2022-09-22 08:55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记者 竺军伟 通讯员 李 杰

  “我女儿才12岁,属于未成年人,商家怎么可以卖这么贵的东西给她?”近日,秀洲区新塍消保分会接到新塍居民罗女士的投诉,请求消保分会帮忙维权。

  原来,今年8月30日,罗女士无意间发现女儿手上拿了一部苹果手机,她觉得很奇怪。“本来女儿有部手机,因为担心她沉迷于电子产品,所以我们把她的手机收起来了。”罗女士告诉新塍消保分会工作人员,在再三追问下,罗女士女儿承认自己偷偷花了1100元,在新塍镇某手机店里购买了一部二手手机。

  对于店家明知顾客是未成年人还销售大额商品的事,罗女士非常气愤,于是她拨打了12345投诉电话,要求把手机退掉。对于罗女士的投诉,该手机店的经营者却不认可,认为如今的手机并不是什么特别贵重的物品,罗女士在与其沟通的时候态度非常差,所以不同意全额退款。“如果罗女士坚持要退货,我们只同意按回收价回收。”该手机店的经营者说。由于双方谈不拢,无奈之下罗女士只好向新塍消保分会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新塍消保分会工作人员先对双方的矛盾焦点进行了了解,并劝导双方在处理问题时要客观公正且有理有据,不要在冲动中情绪化处理问题。待双方情绪平静后,工作人员向双方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律条文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工作人员向双方表示,作为消费者的监护人,罗女士应加强对被监护人的监管;作为经营者,手机店也应诚信合法经营,这样才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经过新塍消保分会工作人员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手机店经营者同意全额退款,罗女士也当场为自己先前情绪激动的行为道歉,并表示今后会加强对子女的教育。

  近年来,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与智能手机的普及,未成年人的手机普及率也在逐步提高,但未成年人往往没有很强的自制力,有些家长也缺少对孩子的关注,有关未成年人购买手机的大额消费投诉时有发生。对此,新塍消保分会提醒消费者,父母作为监护人要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日常监管,及时了解孩子在日常生活中的消费需求,如有发现超常理消费现象应及时制止;经营者必须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对于未成年人有大额消费行为应核实情况,及时制止未成年人乱消费、隐瞒消费等行为,避免消费纠纷。


标签: 消保部门 责任编辑:平彩娟

秀洲新闻网

看秀洲微信

分享到:

秀洲区新闻网络信息中心 - copyright © 2009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573-82721592

举报邮箱:xzwxb@xiuzhou.gov.cn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平台支持  浙ICP备09103386号  浙新办[200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