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秀洲区检察院举办了一场公开听证会。这场公开听证会事关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盗窃罪一案作定罪不起诉处理听取听证人员意见,展示了区检察院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工作理念和司法温度。
此次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该案进行评议,案件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等参加听证。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王某于2020年10月2日在嘉兴市南湖区酷豹电商文创园某包裹存放处盗窃一包裹,后退回赃物并赔偿,得到被害人谅解,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今年5月12日晚上,王某又到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北街道某公司内,窃取该公司华为牌笔记本电脑、电脑包、耳机、投影仪等物,总价值6171元。案发后,赃物均被追回并发还被害单位,犯罪嫌疑人王某取得被害单位谅解,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当天的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向听证人员详细介绍了案情,并就本案是否符合不起诉条件进行了分析说明,就拟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作定罪不起诉处理听取听证人员意见。
“通过承办检察官的介绍,我们得知王某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曾参加蓝天救援服役、支教等公益活动,其前后两次盗窃行为情节较轻,事后退还了赃物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同意秀洲区检察院定罪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参与听证的人民监督员进行了评议,并与犯罪嫌疑人王某进行了沟通,“希望你能从中吸取教训,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决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犯错误。”
听证人员经过认真评议,一致同意秀洲区检察院提出的处理意见,认为对该案作定罪不起诉处理,既彰显了法律的权威,体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又展示了司法的温度,具有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