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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洲法院打响春季集中执行“第一枪”
2021-04-12 09:04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记者 潘叶萍 通讯员 秀 舟

  “这几天法官一直在给我做工作,家人亲戚也劝我,我心里不好受,压力也大,现在还了钱,感到很轻松。”近日,王某交齐了执行款后释然地说道。

  据了解,王某为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拖欠了5名工人工资共计11万余元。工人多次催讨未果,遂至秀洲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多次联系王某,对其释法说理,告知其应当依法履行付款义务,王某仍久拖未付。

  近日,根据嘉兴中院统一部署,秀洲法院拉开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春季集中执行行动的序幕,并将该案件作为涉民生案件,优先列入集中执行行动方案。

  4月7日凌晨5时20分许,执行人员来到王某家中,将其传唤至法院。但是王某仍未履行付款义务,法院遂对其采取拘留十五天的执行措施。

  拘留期间,执行法官未简单“一关了之”,而是积极与拘留所开展联合矛盾化解,经过疏导教育,王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联系家人筹钱。其家人于4月7日向法院交齐了执行款,法院依法决定对其提前解除拘留措施,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据悉,在“我为群众办实事”春季集中执行行动中,秀洲法院全程连线中院,使用单兵系统实时共享执行行动画面。秀洲法院共出动干警30余人,警车7辆,党组书记、院长赵阳亲自指挥并参与行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征帆,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谷健现场监督。

  在此次执行行动中,秀洲法院重拳出击,营造出强大震慑力、威慑力。当天凌晨5点半,执行干警敲开了被执行人吴某、张某家的大门。此时吴某并不在,家中只有张某与其母亲。看到执行干警,张某有些不知所措,承认了自己欠钱的事实,却表示自己没有履行能力。一番劝说无果,执行干警当机立断,将张某拘传带回法院执行大厅。

  经过两个多小时苦口婆心的释法说理,张某还是一口咬定没有钱,但执行干警注意到他随身还携带着高档香烟,与他“贫穷”的现状不相符合。执行干警再三告知其不履行的后果,最终决定对其实施拘留。

  同一时间,另一队执行干警奔赴被执行人于某某位于嘉善天凝镇的住处。据悉,于某某因打伤了人,经法院判决其需赔偿各项损失8000多元并承担诉讼费,但于某某一直不愿赔偿。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第一时间联系于某某,并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他却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不付。在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耐心地释法说理,于某某最终当场全额履行了义务并交纳罚款1000元,本案得以执行完毕。

  面对藏头不露尾、滑头如泥鳅的“老赖”,秀洲法院多方联动守护公平正义,充分发扬“钢钉”精神,一“锥”到底。行动当天共传唤被执行人9人,决定拘留7人,罚款4人4000元,执行完毕案件4起。


标签: 法院 责任编辑:平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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