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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消保委发布“双节”消费警示
2020-09-30 11:18 来源: 嘉兴日报 撰文 记者 竺军伟 通讯员 肖征祁

  理性消费 快乐过节

  昨天,区消保委发布“双节”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双节”期间消费时要做好个人防护,理性消费,切实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节日期间,各类商圈、商超打折促销活动很多,各种赠品、积分送个不停。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要保持定力,细心选择购物消费场所。在选购商品时,既要查看商品包装是否完好,也要仔细查看商品标签上的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面对各种价格折扣的彩旗海报,消费者一定要仔细查看打折信息是否与自己所购商品一致。“近年来,秀洲区在大力推动‘放心消费’建设,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七天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在线下实体店购物时,也可选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享受‘无理由退货’的权利。”区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说。

  “双节”期间,商家往往会搭配一定的赠品作为商品促销手段,而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赠品或者免费服务,应当符合质量要求;赠品或者免费服务的质量存在瑕疵的,应当向消费者事先说明。因此,消费者对赠品的质量也要仔细查看。

  长假期间,聚餐必不可少。区消保委提醒,朋友聚餐要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整洁的餐饮场所。用餐前,要问清楚是否有最低消费要求,能否自带酒水等,对菜品和服务的价格信息查看仔细。买单时,要仔细核对菜单和账单信息是否一致,查看有无“阴阳价格”等问题。

  此外,区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后,一定要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查看凭证上的相关内容,了解商品的使用方式、有效期限、商家的服务项目、退款条件等细节。“我们鼓励消费者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可以有力证明消费的时间、地点和维权对象。”区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说,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要第一时间通过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保存好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区消保委倡议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光盘行动”,自觉使用公筷公勺,做到科学饮食、文明就餐,理性消费,将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理念融入日常生活。


标签: 区消保委 责任编辑: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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